为进一步深化医改,发挥家庭医生居民健康“守门人”作用,不断提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和服务能力,逐步形成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的就医格局,根据《芜湖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弋江区2017年继续推进基层医疗机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通过以全科医生为主体、服务团队为依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平台、芜湖市眼科医院协作为支撑、部门与社区协同为保障,在辖区建立以居民需求为导向,提供连续、综合、便捷、个性化的健康管理服务。
2017年我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将进一步规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也进一步完善;至2017年底,全人群签约率≥30%(其中有偿签约率≥10%);重点人群签约率≥60%(其中有偿签约率≥30%)。今年我区将根据省级、市级有关要求制定规范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类型,包括基础服务包和有偿服务包。
1、签约原则:
(一)坚持“签约服务”原则。签约双方要明确各自应承担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等事项,通过签订签约协议实现居民与家庭医生的责任契约关系,逐步形成健康管理的良性互动。
(二)坚持“规范服务”原则。按统一规范的家庭医生服务规范和服务包内容,以优质服务为核心,认真履行协议,为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和个性化健康管理等服务。
(三)坚持“团队协作”原则。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以组建团队方式提供,并动员社会参与,进行多方协调,形成契约式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良好氛围。
(四)坚持“自愿签约”原则。广泛宣传发动,充分告知签约服务具体内容及惠民政策。在充分了解签约服务内涵的前提下,居民自主选择家庭医生,签订服务协议,享受约定服务。
2、签约方式:
(一)签约团队组建。家庭医生服务团队应以全科医生为主体,公共卫生医生和社区护士为骨干,芜湖市眼科医院共同参与,必须将对口支援医师编入服务团队。原则上每个签约服务团队签约服务对象不超过2000人,其中,重点人群签约服务对象不超过500人。
(二)签约服务方式。为便于工作,原则上以社区卫生服务责任区范围签约,允许居民自主选择服务团队。签约对象以慢性病人、老年人、0-6岁儿童、孕产妇等重点人群为主,优先覆盖高血压、糖尿病、65岁以上老人、结核病、严重精神障碍等慢性疾病以及长期卧床者和其他有签约服务需求的居民。签约双方凭有效证件与家庭医生责任机构确定双方应承担的责任、权利、义务及其他有关事项等。原则上签约对象为个人,不得以家庭为单位签约。签约协议一式两份,签约居民与基层医疗机构各持一份。签约周期为1年,期满后需续约或另选服务团队应在规定时间内办妥相关手续。各单位要根据具体实际,将签约与门诊、随访、社区巡诊等有机结合,确保签约工作有序、顺利推进。
我区在签约工作过程中不断修正和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模式和内容。竭力为老百姓提供更优质、便民的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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