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决定,我院以公开招标的形式向社会招聘合法经营、资质信誉良好、业绩优良的企业,芜湖市眼科医院将5楼眼科门诊用房中的(面积:40㎡)房屋提供给中标单位用于配镜业务。具体要求及有关规定如下:
一、 招标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
医院5楼眼科门诊眼镜店(面积:40㎡)招标。
2、医院只提供场地不提供任何经营所需设备。
3、经营范围:配镜业务。
4. 租期:二年,以合同签订期限为准。
5. 租金最低限价:23000元/月。
二、参加竟投者的资格要求:
1. 参投者必须具有企业营业执照、与配镜业务相关的符合国家标准的相关证明、资质等。
2、参投者应提供符合患者需要和国家标准的优质合格产品。
3、严格执行国家执行质检总局制定的《眼镜制配计量监督办法》规定,承担因产品质量及服务发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三.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 有意向的竟租人派代表和本人,携带法人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来我院报名。
2、报名领取招标书时间:2017年6月29日至2017年7月6日
3、报名截止日期:2017年7月6日10:00
4、开标时间:2017年7月6日14:30
5、开标地点:10楼小会议室
三、场地招租的基本要求:
1、租赁者必须遵纪守法,按章纳税,自觉接受和服从医院有关部门和政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及治安、消防管理部门的管理。
2、严格审查雇用人员,所雇人员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用工条件,达到法定年龄,持有本人身份证,并遵守劳动合同法。
3、必须加强对所雇人员的教育与管理,严禁在院内进行非法活动。
4、经营人员不得在院内留宿。
四、主要指标及要求:
1、参加竞投者对标项提出投标报价、填写报价表(后附)。
2、参加竞投者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实地考察,测算投标价格,并根据《招标要求》的各项规定内容写出《投标方案》,投标方案中应提供《商品质量保证承诺书》、《商品销售价格承诺书》。
3、在签约时必须向医院交纳履约及风险保证金3万元。
4、履约保证金在合约期满,解除场地租赁关系后不计息退还租赁者,租赁者如违规,甲方有权扣除保证金抵偿医院及有关人员的相关损失。
5、中标者应办理此营业地点的营业执照。
五、其他有关规定:
1、租赁者对经营场所的基础设施改动及内部装修,需报医院相关部门审批后方能实施。
2、租赁期间承租单位自有设备维修费自付,医院负责照明、供电设施和线路、未改动门窗的维修。
3、租赁者必须在所投标经营场所规定的范围内合法经营。
4、承租单位签订承租合同后7日内,需首付三个月管理费(含水、电、中央空调、物业费),后按季度(每4、7、10月5日以前)缴纳当季度管理费,如逾期不交者每月加收滞纳金5%。
六、投标程序﹑方法及评标原则
1、报名资格审查:报名参加投标者应提供营业执照的原件及复印件,经验明后正件退还,复印件留我院存档。
2、参投者领取《芜湖市眼科医院眼镜店租赁招标书》(下称《招标书》)后,进行实地考察,测算投标价格,并根据《招标书》的各项规定内容写出《投标方案》,内容主要为保证更好完成《招标书》拟采取的各项措施。
3、投标者需将《投标方案》及投标金额密封,于投标当天送交医院办公室。
4、竞投者根据《招标要求》写出《投标方案》提出的各项措施必须切实可行,能确保《招标要求》中提出的各项规定得到实施。
5、由医院招标小组拆封后进行集体评标。
七、投标说明
1、投标书应加盖有效印章,并有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委托人签章和授权委托书及本人有效证件。
2、标书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二份副本,在标书封面分别注明正、副本)
3、标书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填报,编制好的投标书须密封(封口加盖公章),按规定时间送达招标单位。
4、投标报价表填写后密封,封口封底均加盖公章,投标现场开封唱价。
5、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书(即投标)视为无效:
①标函未密封或逾期送达。
②投标书未按规定加盖本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法人委托人)的章或签字。
③对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无具体的承诺。
④标书字迹模糊或内容自相矛盾。
⑤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书。
⑥企业营业执照未年检。
⑦无法人委托授权书。
八、标书的编写
1、投标书应以中文书写。
2、投标书的组成:
①经营执照、与配镜业务相关的符合国家标准的相关证明、资质等(用复印件,但须甲方验明正件)。
②服务承诺。
③消防安全措施。
④投标报价表。
九、合同的签订及执行
1、中标者根据投标原则及本招标要求的有关条款,与医院签订合同,由双方共同严格遵守执行。
2、合同书应由甲、乙方法人代表亲自签字。
3、签订合同后租赁者不得转包,如发现转包,视为违反约定罚款3万元并终止合同。
4、签订合同后,除非不可抗拒因素或违背国家政策原因外,任何一方不得无故违约,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均应给予赔偿。如有一方因故要求终止合同的,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以终止合同。单方擅自终止合同的,应赔偿对方违约金3万元,以补偿对方的损失。
5、签订合同前及签订合同后,如第一中标者不接标或甲乙双方终止合同,由第二中标单位继续承租,以此类推。
6、遇有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问题时,任何一方都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裁决。
报名处:芜湖市眼科医院二楼招标办公室
地址:芜湖市三潭路378号
联系人:束女士 联系电话:4836069
眼镜店投标报价表
序号 |
名称 |
眼镜店 |
备注 |
1 |
地 点 |
医院新综合楼5楼门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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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房屋面积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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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价格 |
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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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其他条件是否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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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 投标人: 投标时间:
(盖章)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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