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视力是指患者经过治疗或者屈光矫正以后仍有视功能的损害,其好眼的最佳矫正视力低于0.3,大于或等于0.05,或者相应的视野小于20度,但仍能应用或有潜力应用残余功能性视觉。造成低视力的原因主要为两大类:屈光问题和器质性眼病。屈光矫正和助视器的使用可以安全、有效地提高残余视觉功能、增大视野。
通过对患者低视力检查和诊断适宜技术:规范的屈光检查、全面的残余功能性视觉评估、眼健康和病理评价、视力损害主因的分析和确定;低视力康复适宜技术:屈光矫正、光学低视力助视器的配发、新式助视器、非光学低视力助视器的配发、低视力助视器的指导、使用检测和随访、心理辅导和普及宣传、教育;儿童低视力康复和低视力诊室:根据患儿的视力状况和视觉需求进行光学、非光学助视器的配置、对低视力患者进行使用指导培训。
低视力人群的康复干预工作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是为低视力患者验配助视器;
二是帮助低视力者学会生活自理;
三是为低视力者开展心理疏导,帮助他们树立信心,勇敢地面对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