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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芜湖市眼科医院赴皖南医学院公开招聘优秀应届毕业生公告
2024-5-20 9:29:00   阅读次数:1156


根据弋江区委组织部、区人才办统一安排和组织,芜湖市眼科医院赴皖南医学院公开招聘优秀应届毕业生。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对象为皖南医学院相关专业2024年应届优秀毕业生,招聘计划为4名编外聘用人员,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能如期毕业获得相应学历、学位及与招聘专业对应的资格证书;

5.符合入职体检标准;

6.本科生不超过25周岁(1999年5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94年5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9年5月1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有与招聘岗位职业道德要求不相符的不良记录的。

4.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组织面试、签订就业协议、体检与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相关手续依次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芜湖市眼科医院官网发布招聘信息。

(二)受理报名与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1.受理报名。应聘人员在2024年5月20日至5月24日向所报考的用人单位进行网上报名,将所需材料扫描成PDF格式,在报名时间内发送至招聘单位邮箱(1558332206@qq.com),邮件以“报考学校+报考岗位+姓名”命名。所需材料有:

1)填写完整、签字承诺的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其中本人签字必须为手写;

2)身份证;

3)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岗位所需的资格证(详见计划信息表);

5)学校出具的学生干部证明;

6)荣誉证书。

2.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弋江区卫健委负责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进入面试名单。(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尚未取得的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原件)。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报考者应如实提供各种资格,凡弄虚作假、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面试

1.面试为现场面试。面试时间为6月1日,面试地点芜湖市眼科医院2楼会议室。

2.面试采取结构化的形式,时间为15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最低控制分数线,最低控制分数线为70分,考生面试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招聘程序。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以招聘岗位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若考生面试成绩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四)签订就业协议

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与岗位数1:1比例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员,由招聘单位与报考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就业协议中明确待毕业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医师资格证后(取得相应证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办理聘用手续。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由弋江区卫健委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工作按照《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1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执行。弋江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

2.考察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信用情况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递补考生考试最终成绩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对已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相应岗位资格证、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芜湖市眼科医院网站上公示7天,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履行报批聘用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证书原件等材料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由芜湖市眼科医院报弋江区卫健委批准后,用人单位与新进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新进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五、工作纪律

此次招聘工作接受弋江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对违反有关规定、不按招聘程序、规定条件或擅自更改招聘方案给招聘工作造成不良后果的,将宣布招聘无效、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生,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咨询电话:0553-4836990

监督电话:0553-4827769





 

附件下载:附件1:2024年芜湖市眼科医院赴皖南医学院公开招聘优秀应届毕业生岗位计划信息表.xls

附件下载:附件2:芜湖市眼科医院招聘医务人员资格审查表.doc

 

上一篇文章: 芜眼医【招】字(2023)第005号人员招聘拟聘用工作人员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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