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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届区委第七轮巡察公告
2024-3-13 15:58:00   阅读次数:13459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自2024311日至2024年515日开展区委第轮巡察,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区委办公室(区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 区国家保密局、区档案局)、区委督查办公室(区政府督查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高新区综合部党组织;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芜湖市眼科医院(弋江区医院)党组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主要巡察对象

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以及二级机构负责人和其他重点岗位负责人等。

二、巡察监督重点

按照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政治监督的要求,结合巡察工作的特点和规律,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的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聚焦巡察、审计等监督检查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信访接待地点,设置联系信箱,开通信访举报电话,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一)信访接待地点:区委第一巡察组(区税务局隔壁三楼);区委第二巡察组(区税务局隔壁六楼)

(二)意见信箱:1.区委第一、第二巡察组门口(区税务局隔壁);2.区信访局门口(利民东路弋江派出所隔壁);3.区政务服务中心门口(利民路瑞丰商博城对面);4.芜湖市眼科医院(弋江区医院)门口(三潭路378号);5.安徽慕嘉新创产业园门口6.芜湖高新区管委会(一楼)。

(三)电子邮箱:yjqwxc@sina.com

(四)举报电话:区委第一巡察组:17718270372

区委第二巡察组:17730332800

(五)弋江区委码上巡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直接登录信访举报平台。

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午08:00—11:30,下午14:30—17:30。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4年5月8日。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弋江区委第一、第二巡察组

2024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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