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眼科医院信息公开管理制度 一、信息公开的原则 (一)坚持实事求、注重实效的原则。 (二)坚持重点突出的原则。坚持院务公开以医院改革和发展中的重大决策及职工、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重点。 (三)坚持群众参与的原则。医院广泛发动职工关心、参与、支持、监督信息公开工作,让职工知院情、议院事、参院政。 二、信息公开的范围 (一)医院管理公开范围: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医疗管理方案,质量安全信息,应急管理,药事管理,药物、耗材使用监控结果,行风廉政建设,职工权益,人事管理。 (二)医院财务公开范围:财务收支情况,固定资产变动情况,重大建设项目和修缮项目,大额资金使用情况,年度财务预、决算情况,招待费、差旅费支出情况。 三、信息公开的内容 (一)向社会及患者公开的内容 1.医院资质信息公开:如诊疗科目、业务设置、开放床位数等。 2.医疗服务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如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价格、住院病人费用“一日清单”等。 3.便民措施。 4.门诊出诊信息。 5.医院网址、通讯地址、固定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等。 (二)向医院内部、职工公开的内容 1.医院重大决策事项。 2.医院运营管理情况。 3.人事管理情况。 4.党务信息。 5.职工权益事项。 6.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必须公开或单位职工普遍关心的事项。 四、信息公开的形式 (一)对社会、病人公开的主要形式 1.医院网站、微信公众号。 2.在门诊、病房或公众服务窗口等醒目位置设立院务公开栏、电子屏幕公告栏、触摸屏、宣传橱窗。 3.编印、发放就医手册、宣传资料。 4.对外公开投诉、咨询电话、行风热线。 (二)对医院内部、职工公开的主要形式 1.职工大会或职代会。 2.院长办公会。 3.院务公示栏。 4.职工座谈会。 五、信息公开的领导和监督。 建立由党委成员、有关职能科室负责人组成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办公室设在医院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和建立、保管信息公开资料。纪检监察室、组织人事科等相关部门实行不定期监督和检查信息公开工作,促进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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