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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弋江区医院编外工作人员招聘方案
2013-4-12 9:45:00   阅读次数:9676

    

    为了医院和下属马塘、瀂港两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发展需要,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我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

二、招聘方式

本次由医院负责具体招聘工作,招聘人员实行编外合同制管理。

三、招聘程序

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招聘公告在芜湖市大江晚报和弋江区医院网站(www.mtqyy.com)统一发布。

四、招聘计划与管理

我院今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3名,实行统一聘用,签订劳动合同,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

序号

专业

学 历

年龄

人数

备注

1

临床

本科

30周岁以下

8

有执业证者优先,条件可适当放宽

2

护理

大专

30周岁以下

10

有执业证者优先

3

会计

本科

30周岁以下

1名

全日制本科

4

放射

大专

30周岁以下

2名

有执业证者优先条件可适当放宽

5

检验

大专

30周岁以下

2名

有执业证者优先

备注:根据目前报名情况,医院招聘工作小组经研究决定对部分专业报考人员年龄进行了适当调整。

五、招聘条件

(一)热爱基层医疗卫生事业;

(二)专业基础理论扎实,业务能力较强;

(三)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招聘岗位其他相关要求条件。

“年龄条件”中“30周岁以下”为“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五)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六)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六、招聘步骤

(一)报  名

1、报名方式和时间

报名采用网上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3年4月8日至4月15。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流程

    报考人员登录弋江区医院网站,下载并填写《2013年芜湖市弋江区医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报考者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报考人员报名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与实际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

3、资格审查

    2013年4月17日上午8:00—12:00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时报考人员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执业证书(报名有执业证书者请提供)、学历证书(2013年应届毕业生必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领取准考证。考试时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

报名确认截止后,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2:1方可开考。对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相应取消或减少招聘计划数。

资格审查地点:利民东路弋江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楼上的四楼会议室(瑞丰商博城对面)

(二)笔试

考试采取笔试方式,《专业知识测试》或《公共基础知识测试》。公共基础知识测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适应岗位工作的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科目主要考察报考人员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2013年4月17日下午3:00-5:00

笔试地点:利民东路弋江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楼上的四楼会议室(瑞丰商博城对面)

(三)面试

笔试结束后,成绩将在医院网站网上进行公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数按2:1的比例,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医院网站公布,由医院负责组织面试。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按规定时间在同职位笔试人员中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面试主要内容:综合素质、业务素质、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与面试成绩按64的比例按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以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

   (五)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在医院网上按规定公示5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履行聘用手续。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医院与新进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新进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监督检查

    招聘工作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生,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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