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芜湖市眼科医院2020年编外聘用人员纳入编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经区委编办、区人社、区卫健委审核同意,我院纳入编制管理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岗位
经报市、区委编办审核同意,分两批每批遴选纳入编制管理的人数控制在31名以内。
(一)第一批遴选岗位其中:医疗岗位 17名,医技岗位 3名,护理岗位 10名,特需岗位 1名(包括儿科、妇科的医师),具体岗位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二)第二批遴选岗位其中:医疗岗位16名,医技岗位4名,护理岗位 11名,具体岗位名额分配详见附件2。
二、遴选对象及条件
2018 年 1月 15日前进入医院工作的,且符合以下遴选条件的编外聘用卫生系列专业技术人员。
(一)医师需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学士及以上学位。
(二)药师、检验师、技师需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学士及以上学位。
(三)护理人员需要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本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特需岗位:儿科、妇科医师,需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本科及以上学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纳入使用周转池编制遴选人员的范围:
(一)近三年(2017 年 10月 至 2020年 9月 )内发生严重医疗、护理差错事故,经院专家委员会讨论认定承担主要责任的;
(二)近三年(2017 年 10月 至 2020年 9月)内严重违反医院相关规章制度,或在医德行风等方面存在不规范服务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
(三)近三年(2017 年 10月 至 2020年 9月)有一年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四)其它不符合条件的: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违反“四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医疗行业“九不准”等。
三、遴选程序
按照个人申请和科室推荐、资格审查、笔试、业务评价、成绩合成、确定初步人选并公示、报批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个人申请和科室推荐
符合条件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填写《芜湖市眼科医院2020年编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申请表》(附件 3)。同时符合医疗岗位和特需岗位条件的医师,本人自愿选择其中一个岗位,报考后岗位不得修改。
科主任(护士长)对申请对象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条件的,由科主任或护士长签字审核。如科主任、护士长本人参加申请的,由分管院长对申请对象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条件的由分管院长签字审核。
第一批申请时间:2020 年 10月 13日至 2020 年 10 月 15日,逾期不再补报。
第二批申请时间:2020 年 11月 23 日至 2020 年 11 月 25日,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相一致。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二)资格审查
区卫健委会同区委编办、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区人社等相关部门,按照上级部门批复的标准条件,对科室推荐人选的资格条件等情况进行审查。
第一批资格审查时间:2020 年 10 月 16日至 2020年 10月 19日, 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
第二批资格审查时间:2020 年 11 月 26 日至 2020年 11 月 30 日, 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
资格审查地点:芜湖市眼科医院十楼大会议室。
资格审查时,申请人员应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近期免冠同底彩色 1 寸照片 3 张、《芜湖市眼科医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入编申请表》(附件 3)、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聘任证书等申请岗位以及业务评价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所提供的证书(件)均须原件及复印件。通过审查人员名单第一批将于 2020年 10月20日—2020年 10月26日,第二批将于 2020年12月1日—2020年 12月7日在区政府网站及芜湖市眼科医院网站进行公示。
(三)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由区卫健委、人社局委托委托第三方出具试卷,笔试考试科目根据入编岗位(见附件1、附件2)进行相应的知识测试,主要考察遴选对象运用申请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技术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满分为 100 分。设定笔试统考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 60分,低于控制分数线的人员此批次不再纳入使用周转池编制遴选人员的范围。
第一批领取准考证时间:2020年10月27日上午8:30-11:00,下午 14:30-17:00;
第二批领取准考证时间:2020年12月8日上午8:30-11:00,下午 14:30-17:00;
地点:芜湖市眼科医院十楼会议室。
第一批笔试时间:2020年10月31日下午 14:00-16:00。
第二批笔试时间:2020年12月12日下午 14:00-16:00。
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将于笔试后 5 个工作日内公布。
(四)业务评价
业务评价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9月30日),满分为 100 分,评分标准如下:
1.院龄分(最高20 分):按照 2 分/年计算,按年份取整,不计算月份。
2.职称分(最高25分):按照聘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时间计算,中级职称 2 分/年,副高及以上职称 5 分/年,按年份取整,不计算月份。职称取得按照兑现相应级别工资的时间计算,来院前已经取得相应职称的,按入院时间开始计算。
3.学历分(最高26分):按照最高学历(含非全日制)计算。全日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本科11分;硕士16分;博士26分;非全日制或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之一的:本科8分、硕士13分、博士21分。
4.2017 年10月以来以本单位名义取得的成果(最高分 15 分)
(1)科研项目:国家级15 (课题负责人15分、课题参与者前5名为分别 10分、8分、6分、4分、2 分);省部级 10 分(课题负责人 10 分、课题参与者各 3 分);市级 5 分(课题负责人 5分、课题参与者各2分)。
(2)论文论著发表:SCI 15 分/篇、中文核心期刊 10 分/篇、科技统计源 8 分/篇、本专业期刊(CN 刊号)3 分/篇,通讯作者视同第一作者。
(3)获奖情况:①获得省级先进个人或荣誉15分、获得市级先进个人或荣誉10分、获得区级先进个人或荣誉6分。②护理技能大赛:任期内获省级护理技能大赛一等奖 15 分、二等奖 10 分、三等奖 5 分;市级护理技能大赛一等奖 12 分、二等奖 6 分、三等奖 3 分。③专业学组比赛:获省级专业学组比赛一等奖 12 分、二等奖 6 分、三等奖 3 分;获市级专业学组比赛一等奖 10 分、二等奖 5 分、三等奖 2分。
5.考核分(最高 9 分):以 2017 年、2018年、2019 年三个年度考核为依据。优秀等次 3 分/年。
6.完成指令性任务(最高 5 分):参加利辛县健康扶贫和医院指派的、下乡援助医联体成员单位的,其中市外 5 分,市内(含原四县)3 分。
第一批业务评价时间:2020年 11 月 10日至 2020 年 11月 13日。
第二批业务评价时间:2020年12 月 21日至 2020 年12月23日。
(五)成绩合成
总成绩=笔试成绩*0.4+业务评价评分*0.6,在岗位核定的入编名额内,按总成绩分数高低依次遴选对象。若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先以业务评价评分高低排序,若仍相同,再依次按职称分、学历分、考核分高低先后确定。
总成绩将于业务评价后 5 个工作日内在区政府网站和医院网站公布。
(六)初步确定人选并公示
经区委编办、区人社、区卫健委研究确定拟纳入编制管理的初步人选,在区政府网站和医院网站公示 5 个工作日。
(七)报批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将此项工作开展情况、遴选结果等相关材料整理汇总,经区委编办、区人社、区卫健委部门审核,报区编委会审定后,按照相关程序办理入编手续。
四、相关工作事项
(一)遴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遴选过程由区委编办、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区人社局、区卫健委全程监督。凡发现组织或个人在遴选中有违反规定、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并取消其遴选资格。监督举报电话: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0553—4820510,区卫健委纪检监察科0553—4827769。
(二)在实施编制周转池制度过程中,医院将严格执行使用周转池编制遴选人员的标准条件,规范工作程序,切实履行好公开制度、保密制度、回避制度等纪律要求。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活动。
(四)编制周转池工作关系到医院职工的切身利益和人才队伍建设的发展,我院将认真做好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确保编制周转池工作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