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利益,打造医院技术、服务、文化品牌形象,加强行风建设,创建人民满意医院。特向社会承诺:
1、在医疗服务活动中,谢绝接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红包”、物品馈赠。
2、坚持医疗设备、医疗器械的公开招标制度,拒绝接受医疗器械、设备、卫生耗材、药品、试剂等推销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等各种不正当利益。
3、严格执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对中标药品严格按合同采购,努力降低药品价格。
4、不向科室下达任务指标,不搞 “开单提成”。拒绝私自利用医院检查仪器收受“红包”、请吃。
5、根据患者病情,因病施治,科学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不开大处方,依法合理收费。
6、礼貌接诊,热情服务,态度和蔼,不推诿、训斥、刁难病人,文明行医。
7、尊重患者的选择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执行医务公开。
8、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不分解收费,不超标准收费,不自立项收费。实施医院费用查询系统,执行费用查询制度,做到明白消费。
9、严格执行价格公示制度,坚持利用触摸屏、电子显示屏滚动显示医疗服务及药品等价格。
10、设立投诉受理电话(4812346),做到接待投诉有登记,处理投诉有凭证,反馈投诉有记录,查询投诉有档案,能答复的问题即时答复,需要调查的问题,七个工作日内给予反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