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院办公会研究决定,以公开招租的形式将其利民路147号(面积:112.95㎡)房屋向社会征集合法经营、信誉良好的企业或个人,现报名人数不足。经研究,进行第二次征集,第一次报名成功的可以不再重复报名。具体要求及有关规定如下:
一、 出租项目简介:
1、出租项目:
利民路147号房产(面积:112.95㎡)招租。
2、医院只提供场地不提供任何经营所需设备。
3、经营范围:零售业,办公用途(禁止餐饮业)。
4、招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报名时间:从2020年4月10日至2020年4月17日(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双休日除外)
6.承包期限:从2020年5月1日始至2023年4月30日
二、参加竟投者的资格要求:
参投者必须具有工商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等符合国家标准的相关证明、资质等。
同等条件下,原房屋租赁者有优先承租权。
三、场地招租的基本要求
1、租赁者必须遵纪守法,按章纳税,自觉接受和服从医院有关部门和政府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治安、消防、市场管理)的管理。
2、所雇人员必须达到法定年龄,持有本人身份证,并遵守劳动合同法。
3、必须加强对所雇人员的教育与管理,严禁在出租房进行非法活动。
四、主要指标及要求
1、参加竟投者对项目项提出报价、填写报价表(后附)。
2、参加竟投者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实地考察,并根据招租要求的各项规定内容写出《承租方案》。
3、在签约时必须向医院交纳履约及风险保证金0.5万元。
4、履约保证金在合约期满,解除场地租赁关系后不计息退还租赁者,租赁者如违规,甲方有权扣除保证金抵偿医院及有关人员的相关损失。
5 本次招租设最低限价67770元/年,低于最低限价属无效,以最高报价确定承租对象。
五、其他有关规定
1、租赁者对经营场所的基础设施改动及内部装修,需报医院总务科审批后方能实施,租户不得改变房屋主体结构。
2、租赁期间承租单位负责水电气及物业费等相关费用的结算。
3、租赁者必须在所经营场所规定的范围内合法经营。
4、承租单位签订承租合同后7日内,需首付6个月管理费,每半年交纳一次。如逾期不交者每日加收滞纳金100元,逾期一个月以上视合单方面放弃合同。
5、合同签约期限为三年,合同期满,如不再承租、租赁者无条件退回房屋给业主,不得要求甲方求支付装修或转让费用。
六、投标程序﹑方法及原则
1、报名资格审查:报名参加承租者应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的原件及复印件,经验明后正件退还,复印件留我院存档。
2、竟投者来我院报名后,在2天内进行实地考察,测算承租价格,并根据出租公告的各项规定内容写出《承租方案》,内容主要为保证更好完成出租公告拟采取的各项措施及竟投者合法经营及消防安全承诺。
3、竟投者需将《承租方案》及《承租报价表》密封,于评审当天送交医院指定地点。
4、由医院招标办进行集体评审。
七、说明
1、投标书应加盖有效印章,并有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委托人签章和授权委托书及本人有效证件。
2、标书一式二份(一份正本一份副本,在标书封面分别注明正、副本)
3、标书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填报,编制好的投标书须密封(封口加盖公章),投标报价表填写封口封底均加盖公章,按规定时间送达招标单位投标现场开封唱价。
4、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书(即投标)视为无效:
①标函未密封或逾期送达。
②投标书未按规定加盖本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法人委托人)的章或签字。
③无法人委托授权书。
八、标书的编写
1、投标书应以中文书写。
2、投标书的组成:
①经营执照
②承租方案
③承租报价表:报价按年报价。
九、合同的签订及执行
1、中标者根据投标原则及本招标要求的有关条款,与医院签订合同,由双方共同严格遵守执行。
2、合同书应由甲、乙方代表签字。
3、签订合同后,未经甲方同意租赁者不得转包,如乙方私自转包视为违反约定,罚款1.5万元并终止合同。
4、合同履行期限未满,如有一方因故要求终止合同的,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双方同意,合同自然终止;除拆迁等不可抗力原因外,任何一方未经协商或通知对方而擅自单方终止合同的,应赔偿对方违约金1.5万元,并合同终止。
5、签订合同前及签订合同后,如第一中标者不接标或甲乙双方终止合同,由第二中标单位继续承租,以此类推。
6、遇有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问题时,任何一方都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裁决。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三潭路378号 联 系 人:束老师 联系电 话:0553-4836069
电子邮箱:3577454054@qq.com
芜湖市眼科医院 2020年4月10日 芜湖市眼科医院利民西路房产承租报价表
序号 |
名称 |
门面房 |
备注 |
1 |
地 点 |
利民西路14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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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房屋面积 |
112.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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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价格 |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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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其他条件是否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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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
投标人:
投标时间:
(盖章)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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