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弋江区委组织部、区人才办统一安排和组织,芜湖市眼科医院赴皖南医学院公开招聘优秀应届毕业生。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对象为皖南医学院相关专业2024年应届优秀毕业生,招聘计划为4名编外聘用人员,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能如期毕业获得相应学历、学位及与招聘专业对应的资格证书;
5.符合入职体检标准;
6.本科生不超过25周岁(1999年5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94年5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9年5月1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有与招聘岗位职业道德要求不相符的不良记录的。
4.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组织面试、签订就业协议、体检与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相关手续依次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芜湖市眼科医院官网发布招聘信息。
(二)受理报名与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1.受理报名。应聘人员在2024年5月20日至5月24日向所报考的用人单位进行网上报名,将所需材料扫描成PDF格式,在报名时间内发送至招聘单位邮箱(1558332206@qq.com),邮件以“报考学校+报考岗位+姓名”命名。所需材料有:
(1)填写完整、签字承诺的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其中本人签字必须为手写;
(2)身份证;
(3)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岗位所需的资格证(详见计划信息表);
(5)学校出具的学生干部证明;
(6)荣誉证书。
2.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弋江区卫健委负责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进入面试名单。(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尚未取得的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原件)。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报考者应如实提供各种资格,凡弄虚作假、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面试
1.面试为现场面试。面试时间为6月1日,面试地点芜湖市眼科医院2楼会议室。
2.面试采取结构化的形式,时间为15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最低控制分数线,最低控制分数线为70分,考生面试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招聘程序。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以招聘岗位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若考生面试成绩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四)签订就业协议
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与岗位数1:1比例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员,由招聘单位与报考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就业协议中明确待毕业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医师资格证后(取得相应证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办理聘用手续。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由弋江区卫健委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工作按照《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1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执行。弋江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
2.考察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信用情况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递补考生考试最终成绩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对已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相应岗位资格证、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芜湖市眼科医院网站上公示7天,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履行报批聘用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证书原件等材料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由芜湖市眼科医院报弋江区卫健委批准后,用人单位与新进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新进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五、工作纪律
此次招聘工作接受弋江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对违反有关规定、不按招聘程序、规定条件或擅自更改招聘方案给招聘工作造成不良后果的,将宣布招聘无效、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生,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咨询电话:0553-4836990
监督电话:0553-48277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