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自2024年3月11日至2024年5月15日开展区委第七轮巡察,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区委办公室(区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 区国家保密局、区档案局)、区委督查办公室(区政府督查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高新区综合部党组织;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芜湖市眼科医院(弋江区医院)党组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主要巡察对象
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以及二级机构负责人和其他重点岗位负责人等。
二、巡察监督重点
按照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政治监督的要求,结合巡察工作的特点和规律,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的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聚焦巡察、审计等监督检查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信访接待地点,设置联系信箱,开通信访举报电话,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一)信访接待地点:区委第一巡察组(区税务局隔壁三楼);区委第二巡察组(区税务局隔壁六楼)。
(二)意见信箱:1.区委第一、第二巡察组门口(区税务局隔壁);2.区信访局门口(利民东路弋江派出所隔壁);3.区政务服务中心门口(利民路瑞丰商博城对面);4.芜湖市眼科医院(弋江区医院)门口(三潭路378号);5.安徽慕嘉新创产业园门口;6.芜湖高新区管委会(一楼)。
(三)电子邮箱:yjqwxc@sina.com
(四)举报电话:区委第一巡察组:17718270372
区委第二巡察组:17730332800
(五)弋江区委码上巡: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直接登录信访举报平台。
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午08:00—11:30,下午14:30—17:30。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4年5月8日。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